首頁 換算工具 電池容量換算(mAh ⇄ Wh) 產生日期: 2026年7月20日 下午09:34 電池容量換算(mAh ⇄ Wh) 輸入 換算方向mAh → Wh電池容量10,000 mAh電能37 Wh標稱電壓3.7 V 換算工具 電池容量換算(mAh ⇄ Wh) 在 mAh 與 Wh 之間換算電池容量。輸入容量與標稱電壓可得瓦時數,或反向輸入 Wh 換回 mAh。 公制 換算方向 mAh → Wh Wh → mAh 輸入 電池容量 mAh 電池可儲存的總電荷量。常見參考值:智慧型手機約 3,000–5,000 mAh,行動電源約 10,000–20,000 mAh。 標稱電壓 V 電池芯的額定電壓。鋰離子電池(Li-ion)通常為 3.6–3.7 V,鋰聚合物電池(LiPo)為 3.8 V,鹼性 AA 電池為 1.5 V。請使用電池標籤或規格表上的數值。 結果 輸入數值即可顯示計算結果。 電能 Wh 儲存電能:10,000 mAh 在 3.7 V 下可儲存 ... 的電能。 分享 列印報告 重設 嵌入 嵌入這個計算機 預覽 將這段程式碼貼到您的網頁中即可顯示計算機。 複製程式碼 分享這個計算 開啟此連結的人都會看到您填入的數值。 複製連結 分享至 XFacebookLINE 電子郵件 最後更新:2026-06-30 電池容量(mAh ⇄ Wh) 電池容量通常以毫安培小時(mAh)標示,但瓦時(Wh)才是衡量實際儲能量的單位。兩者之間的換算需要知道電池芯的標稱電壓。 換算公式 電荷量與儲能量的關係源自電功率的基本定義: E (Wh)=Q (mAh)×V (V)1000E\,(\text{Wh}) = \frac{Q\,(\text{mAh}) \times V\,(\text{V})}{1000}E(Wh)=1000Q(mAh)×V(V) 其中 QQ 為毫安培小時數,VV 為標稱電壓(伏特)。反推公式為: Q (mAh)=E (Wh)×1000V (V)Q\,(\text{mAh}) = \frac{E\,(\text{Wh}) \times 1000}{V\,(\text{V})}Q(mAh)=V(V)E(Wh)×1000 除以 1000 的目的是將 mAh 換算為 Ah(1 Ah = 1000 mAh),而 1 Ah × 1 V = 1 Wh。 mAh 與 Wh 分別衡量什麼 毫安培小時衡量的是電荷量——電池能以多少毫安培的電流持續放電一小時。瓦時衡量的是電能——電池能做多少功。電壓越高,單位電荷量所蘊含的能量越多,因此僅憑 mAh 無法唯一確定電池的實際儲能量。 以兩顆同樣標示 10,000 mAh 的行動電源為例: 標稱電壓容量電能3.7 V(鋰離子,單芯)10,000 mAh37 Wh7.4 V(兩芯串聯)10,000 mAh74 Wh mAh 相同,但後者儲能量是前者的兩倍。這也是航空法規以瓦時為基準限制行動電源攜帶量的原因——起火風險取決於儲能量,而非電荷量。 標稱電壓的選擇 應使用的電壓值取決於電池化學類型與串並聯配置: 鋰離子(Li-ion): 每芯 3.6–3.7 V,為智慧型手機與攜帶式電子產品最常見的化學類型。 鋰聚合物(LiPo): 每芯 3.8 V,常見於輕薄型消費電子產品。 鹼性 AA / AAA: 標稱 1.5 V(可充電鎳氫電池為 1.2 V)。 USB 輸出電壓(5 V)不適用: 行動電源內部電池芯電壓約為 3.7 V,升壓至 USB 5 V 需透過升壓電路,轉換損耗會導致能量高估。 應使用電池標籤或產品規格書上所標示的電芯標稱電壓,而非 USB 輸出電壓。 計算範例 某行動電源標示容量 20,000 mAh,電池芯標稱電壓為 3.7 V。是否符合隨身攜帶的 100 Wh 上限? E=Q×V1000=20,000 mAh×3.7 V1000=74 Wh\begin{aligned} E &= \frac{Q \times V}{1000} \\ &= \frac{20{,}000\,\text{mAh} \times 3.7\,\text{V}}{1000} \\ &= 74\,\text{Wh} \end{aligned}E=1000Q×V=100020,000mAh×3.7V=74Wh 74 Wh 低於 100 Wh 上限,無需事先向航空公司申請即可隨身攜帶。 航空攜帶限制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對旅客隨身攜帶的鋰電池行動電源規定如下: 100 Wh 以下: 無需申請,每人最多攜帶兩顆備用電池。 100–160 Wh: 需事先獲得航空公司核准,每人最多兩顆。 超過 160 Wh: 個人使用情形下,隨身及託運行李均不得攜帶。 各航空公司可能訂有更嚴格的規定,出發前應向搭乘的航空公司確認。 換算的適用前提 本計算機假設能量轉換效率為 100%,並以單一標稱電壓計算整個放電過程。實際可用電能因以下因素而偏低: 放電時的內阻損耗 放電末期的電壓下降 溫度對電池化學特性的影響 電池芯電壓(3.7 V)升壓至 USB 輸出電壓(5 V)時的升壓器損耗 製造商通常以 USB 輸出端的容量為準標示規格,已部分反映上述損耗。因此,電池芯容量(以電池芯電壓計算的 mAh)與額定輸出容量(以 5 V 輸出計算的 mAh)之間,差距通常在 15–25% 之間。 常見問題(FAQ)航空公司為何以瓦時(Wh)而非 mAh 規範行動電源?瓦時衡量的是電池實際儲存的能量,與電壓無關,因此能客觀比較不同規格的電池。同樣是 10,000 mAh 的電池,標稱電壓 3.7 V 時儲能為 37 Wh,若電壓為 7.4 V 則高達 74 Wh。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以瓦時為基準,規定隨身攜帶的行動電源上限為 100 Wh(最高可申請至 160 Wh,需航空公司事先核准),原因在於起火風險取決於儲能量,而非電荷量。 換算行動電源容量時應輸入哪個電壓?應輸入電池標籤或產品規格表上標示的標稱電池芯電壓。大多數鋰離子行動電源的電池芯電壓為 3.6–3.7 V,鋰聚合物(LiPo)電池則為 3.8 V。若產品僅標示瓦時數,可除以標稱電壓換算回 mAh。請勿使用 USB 輸出電壓(5 V)進行換算——該電壓經過內部升壓電路轉換,已涵蓋轉換損耗,並非電池芯本身的電壓。 如何將瓦時(Wh)換算回 mAh?將公式反推即可:mAh = (Wh × 1000) ÷ V。例如,一顆 37 Wh、標稱電壓 3.7 V 的電池,容量為 (37 × 1000) ÷ 3.7 = 10,000 mAh。切換至上方「Wh → mAh」模式,輸入電能值與電壓,計算機將自動完成換算。 推薦的下一個 能量單位換算 在焦耳、千焦、大卡、瓦時、千瓦時、BTU 與電子伏特之間相互換算,適用於食品熱量計算、電費試算與物理學習。 深入了解電功率計算機 同時以 P=VI、P=I²R、P=V²/R 三種公式計算電功率(瓦特)。輸入電壓、電流與電阻,比較三種公式的計算結果。 深入了解歐姆定律計算機 使用歐姆定律(V = I × R)計算電壓、電流、電阻與電功率。輸入其中兩個值,求出第三個。 深入了解 200+ 計算機 · 10 種語言 · 完全免費 更多能量與功率 力單位換算分貝與比值換算比熱容換算器功率單位換算扭矩單位換算電池容量換算(mAh ⇄ Wh) +3 more Show less 亮度換算(燭光每平方公尺/尼特/英尺朗伯)能量單位換算照度換算(勒克斯/呎燭) 其他換算工具計算機 長度、面積與體積 長度單位換算流量單位換算工具美國線規換算(AWG ⇄ mm)面積單位換算紙張尺寸換算器排版單位換算畫面比例計算機體積單位換算質量與密度 波美度、白利度與比重換算紙張重量換算(g/m² ⇄ lb)密度單位換算溶液濃度單位換算質量/重量單位換算API 比重 ⇄ 比重換算溫度與壓力 胎壓換算器烤箱溫度與火力刻度換算溫度換算導熱係數換算工具壓力單位換算時間與速度 加速度單位換算油耗換算工具風速與蒲福風級換算時間單位換算速度單位換算頻率換算資料與數字 角度換算工具進制轉換工具資料儲存容量換算烹飪 料理計量單位換算器服飾尺寸 服裝尺寸換算鞋碼換算器所有工具 水硬度換算血糖單位換算角速度換算工具放射性活度換算動力黏度換算器運動黏度單位換算電容單位換算電荷單位換算電感換算工具磁通量密度換算輻射劑量單位換算 這個計算機對您有幫助嗎? 有幫助 需要改進 需要改進 我們可以如何改進這個計算機? 送出回饋 由 OneCalc 提供 ↗
最後更新:2026-06-30 電池容量(mAh ⇄ Wh) 電池容量通常以毫安培小時(mAh)標示,但瓦時(Wh)才是衡量實際儲能量的單位。兩者之間的換算需要知道電池芯的標稱電壓。 換算公式 電荷量與儲能量的關係源自電功率的基本定義: E (Wh)=Q (mAh)×V (V)1000E\,(\text{Wh}) = \frac{Q\,(\text{mAh}) \times V\,(\text{V})}{1000}E(Wh)=1000Q(mAh)×V(V) 其中 QQ 為毫安培小時數,VV 為標稱電壓(伏特)。反推公式為: Q (mAh)=E (Wh)×1000V (V)Q\,(\text{mAh}) = \frac{E\,(\text{Wh}) \times 1000}{V\,(\text{V})}Q(mAh)=V(V)E(Wh)×1000 除以 1000 的目的是將 mAh 換算為 Ah(1 Ah = 1000 mAh),而 1 Ah × 1 V = 1 Wh。 mAh 與 Wh 分別衡量什麼 毫安培小時衡量的是電荷量——電池能以多少毫安培的電流持續放電一小時。瓦時衡量的是電能——電池能做多少功。電壓越高,單位電荷量所蘊含的能量越多,因此僅憑 mAh 無法唯一確定電池的實際儲能量。 以兩顆同樣標示 10,000 mAh 的行動電源為例: 標稱電壓容量電能3.7 V(鋰離子,單芯)10,000 mAh37 Wh7.4 V(兩芯串聯)10,000 mAh74 Wh mAh 相同,但後者儲能量是前者的兩倍。這也是航空法規以瓦時為基準限制行動電源攜帶量的原因——起火風險取決於儲能量,而非電荷量。 標稱電壓的選擇 應使用的電壓值取決於電池化學類型與串並聯配置: 鋰離子(Li-ion): 每芯 3.6–3.7 V,為智慧型手機與攜帶式電子產品最常見的化學類型。 鋰聚合物(LiPo): 每芯 3.8 V,常見於輕薄型消費電子產品。 鹼性 AA / AAA: 標稱 1.5 V(可充電鎳氫電池為 1.2 V)。 USB 輸出電壓(5 V)不適用: 行動電源內部電池芯電壓約為 3.7 V,升壓至 USB 5 V 需透過升壓電路,轉換損耗會導致能量高估。 應使用電池標籤或產品規格書上所標示的電芯標稱電壓,而非 USB 輸出電壓。 計算範例 某行動電源標示容量 20,000 mAh,電池芯標稱電壓為 3.7 V。是否符合隨身攜帶的 100 Wh 上限? E=Q×V1000=20,000 mAh×3.7 V1000=74 Wh\begin{aligned} E &= \frac{Q \times V}{1000} \\ &= \frac{20{,}000\,\text{mAh} \times 3.7\,\text{V}}{1000} \\ &= 74\,\text{Wh} \end{aligned}E=1000Q×V=100020,000mAh×3.7V=74Wh 74 Wh 低於 100 Wh 上限,無需事先向航空公司申請即可隨身攜帶。 航空攜帶限制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對旅客隨身攜帶的鋰電池行動電源規定如下: 100 Wh 以下: 無需申請,每人最多攜帶兩顆備用電池。 100–160 Wh: 需事先獲得航空公司核准,每人最多兩顆。 超過 160 Wh: 個人使用情形下,隨身及託運行李均不得攜帶。 各航空公司可能訂有更嚴格的規定,出發前應向搭乘的航空公司確認。 換算的適用前提 本計算機假設能量轉換效率為 100%,並以單一標稱電壓計算整個放電過程。實際可用電能因以下因素而偏低: 放電時的內阻損耗 放電末期的電壓下降 溫度對電池化學特性的影響 電池芯電壓(3.7 V)升壓至 USB 輸出電壓(5 V)時的升壓器損耗 製造商通常以 USB 輸出端的容量為準標示規格,已部分反映上述損耗。因此,電池芯容量(以電池芯電壓計算的 mAh)與額定輸出容量(以 5 V 輸出計算的 mAh)之間,差距通常在 15–25% 之間。 常見問題(FAQ)航空公司為何以瓦時(Wh)而非 mAh 規範行動電源?瓦時衡量的是電池實際儲存的能量,與電壓無關,因此能客觀比較不同規格的電池。同樣是 10,000 mAh 的電池,標稱電壓 3.7 V 時儲能為 37 Wh,若電壓為 7.4 V 則高達 74 Wh。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以瓦時為基準,規定隨身攜帶的行動電源上限為 100 Wh(最高可申請至 160 Wh,需航空公司事先核准),原因在於起火風險取決於儲能量,而非電荷量。 換算行動電源容量時應輸入哪個電壓?應輸入電池標籤或產品規格表上標示的標稱電池芯電壓。大多數鋰離子行動電源的電池芯電壓為 3.6–3.7 V,鋰聚合物(LiPo)電池則為 3.8 V。若產品僅標示瓦時數,可除以標稱電壓換算回 mAh。請勿使用 USB 輸出電壓(5 V)進行換算——該電壓經過內部升壓電路轉換,已涵蓋轉換損耗,並非電池芯本身的電壓。 如何將瓦時(Wh)換算回 mAh?將公式反推即可:mAh = (Wh × 1000) ÷ V。例如,一顆 37 Wh、標稱電壓 3.7 V 的電池,容量為 (37 × 1000) ÷ 3.7 = 10,000 mAh。切換至上方「Wh → mAh」模式,輸入電能值與電壓,計算機將自動完成換算。